对于跨国夫妻来说,签证审理时间影响的,可能是婚后的第一年、孩子出生时能否陪伴,以及什么时候才能真正住在一起。
最近,境外配偶签证的等待问题再次引起关注。理解目前的情况,需要同时看审理规则、申请人的联合呼吁,以及个案还能做什么。
首先,家庭签证的审理优先顺序确实发生了变化。
2026年7月25日,Ministerial Direction 117取代原有的MD102。
按照移民局公布的规则,主申请人在澳洲境内递交、且可以在境内获批的家庭签证申请,被给予更高优先级;境外递交或必须在境外获批的申请,优先级较低。各优先组内,再按照配偶与受抚养子女、其他亲属等类别安排顺序。
落实到配偶签证,移民局明确说明:境内820/801申请具有较高优先级,境外309/100及300申请优先级较低,可能经历更长的等待。
这也解释了,为什么有人发现:自己的申请递交更早,却看到其他境内申请人先拿到结果。
其次,确实已有申请人和澳洲担保人联合发声。
ABC在9月26日报道,一组配偶签证申请人与澳洲担保人,已向内政部长Tony Burke提交联合意见书,要求解释降低境外配偶申请优先级的决定,并重新考虑长期分离对家庭的影响。
所以,更准确的表述是“申请人联合提交意见书、呼吁重新考虑政策”。现有报道不足以把它写成已经启动的议会正式请愿,更不能据此宣称政策已经改变或境外申请即将统一提速。
正在等待的家庭,可以从三个方面检查自己的申请。
第一,持续维护关系证据和申请信息。异地期间的探访、共同财务安排、沟通和家庭计划,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整理更新;移民局要求的材料,也要及时回应。
第二,如果存在特殊的人道关怀情况及充分理由,可以评估申请优先处理。移民局会结合个案决定,并要求提交完整的支持材料;提出请求并不代表一定获准加急。
第三,不要把“后来进入澳洲”理解成“自动变成境内优先申请”。MD117考虑的是申请递交时的位置及相应获批条件。已经在境外递交的309申请,不会仅因申请人后来赴澳,就自动转成820申请或取得相同优先级。
还需要注意,配偶、父母和其他家庭签证并不是同一种等待机制。父母及部分其他家庭签证涉及配额和排队,不能把某一类签证的等待年限直接套在另一类上。
理解审理规则,有助于家庭安排生活;把自身情况完整、准确地呈现出来,则是申请人能够主动完成的工作。
如果你的配偶仍在境外,值得一起检查的包括:申请类别、递交时间、材料完整度、是否存在特殊情况,以及等待期间的团聚安排。每一步都应结合现有申请评估,避免因为焦虑而仓促撤回或重新递交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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